其中,中国涉案产品的税率为2.59%和39.88%。泰国为3.09%至20.20%。
措施自2026年1月19日起生效,有效期为五年。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4411.12.00、4411.13.00、4411.14.00、4411.92.00、4411.93.00和4411.94.00。
附表:越南对涉华木纤维板反倾销终裁征税表
越南是中国木纤维板出口的核心市场,双方贸易规模呈持续增长态势。2024年中国木纤维板出口额达13.6亿美元,同比增长14.2%,其中对越出口占中国该产品出口总量的13.28%,越南成为中国木纤维板最大单一出口市场;2025年1-9月,中国对越纤维板出口量进一步增至50.1万吨,同比大幅增长126%,其第一大出口市场的地位持续稳固。
从本次反倾销调查的推进周期来看,越南于2024年9月正式启动调查,2025年9月作出初裁,2026年1月落地终裁决定,全程历时16个月,整体推进节奏紧凑,政策导向性明确,凸显出越南对本土木纤维板产业的保护意图。
本次裁定中39.88%的最高税率,已远超木纤维板国际贸易的常规利润区间,将对中国相关出口企业形成实质性冲击,核心影响体现在三方面:
其一,中国原产木纤维板直接出口越南的价格竞争力大幅削弱,原有价格优势显著缩水;
其二,企业与越南采购商已签订的长期订单、建立的稳定合作关系面临重新谈判,部分合作存在中断风险;
其三,越南市场从原本的直接准入型市场转向路径受限型市场,中国木纤维板进入越南市场的贸易门槛显著抬高。
需要注意的是,这次对木纤维板的反倾销终裁,并非单独的个案。2025年至今,越南对华加征反倾销税的动作呈现密集化特征,且政策聚焦于钢铁、木制品两大领域,已对中国相关产品对越出口形成显著制约。
其中,钢铁产品覆盖冷轧碳钢板卷、普碳及合金钢镀层板卷、热轧钢卷、预应力钢绞线等多个品类,适用税率区间为4.43%-37.13%;
木制品领域的装饰纸产品,也于2025年8月被裁定征收26.4%-26.9%的反倾销税。
越南官方对此类裁定的核心依据为,中国相关出口产品存在倾销行为,对越南本土对应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。
对于中国木纤维板出口企业而言,本次越南反倾销终裁既是短期贸易挑战,也是推动产业出口模式转型的契机。
短期来看,相关企业需快速梳理自身涉案情况,明确适用税率标准,通过与越南采购商协商调整定价体系、优化订单结构等方式,缓解政策落地带来的即时冲击。
长期来看,单纯依靠价格优势的传统出口模式已难以为继,企业需加快向产品高端化、差异化方向转型,提升产品附加值与核心竞争力,同时探索第三国加工组装、海外设厂、与越南本土企业合作等多元化布局模式,降低单一市场的贸易风险。
版权声明:今日家居网独家发表,转载请注明来源和链接地址。未经许可请勿随意删改文字, 随意删改本站内容,今日家居网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